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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的特点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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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的特点和种类

法律解释是指特定主体对法律规定之意义的说明与阐述。

一、法律解释的特点

1.解释的对象是法律文本及其附随情况(制定时的背景);

2.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确定某一法律规定对于某一特定案件事实是否有意义;

3.具有价值取向性:存在价值判断和价值抉择;

4.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二、法律解释的种类

(1)正式解释(法定解释、有权解释):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做出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解释。具体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2)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无权解释、任意解释):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做的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解释。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

[注意]在我国,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处理具体案件的法官、检察官在日常执法、司法过程中所作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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