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活动妾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活动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诗歌《井底引银瓶》中有句:“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频有言。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终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门无去处。岂无父母在高堂?亦有亲情满故乡。潜来更不通消息,今日悲羞归不得。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结合法制史的有关知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古代男子休妾适用七出且无需适用三不去 B.妾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活动 C.古代妻和妾都要经过六礼,妻妾法律地位不同 D.纳妾按照重婚处理是在民国时期 [答案]AB [解析]白居易的诗歌讲的就是一个跟男子淫奔的女孩,到了夫家之后的遭遇。在古代,经过正式行聘的才是正妻,私奔的只能成为妾室,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但是,明明知道夫家不能够住下去,可是离开之后却没有其他去处。虽然娘家父母健在,但由于悲愤羞愧无法归乡。所以,这首诗告诫那些痴情的小姑娘,千万慎重,不要将终生轻易许人。就本题而言,妾的法律地位与妻子不同,纳妾无须经过正式的六礼程序,妾也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活动,男子休妾也没有三不去限制。AB两项正确。 中华民国时期1930年的民法亲属编虽禁止重婚,但其司法院1931年院字第647号解释却声称“娶妾并非婚姻,自无所谓重婚”,致使纳妾现象在当时普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取缔了这一制度,并对在1950年婚姻法颁布后纳妾的,依重婚处理。但对该法颁布之前所纳之妾,由于系历史原因形成的,如双方不愿解除这种关系的,则予维持,法律承认妻、妾均为夫的配偶关系。可见,D项错误。
上一篇: 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
下一篇: 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