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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定金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定金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般说来,定金合同中应当包括以下三项主要内容: 1,定金的交付期限定金的交付期限可以是主合同履行期限前的任一时间,但不能迟于主合同的履行期限。

     2,定金的数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由商定。

     但《担保法》第91条划定: “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当事人商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其超过部门为无效。

     3,合用定金罚则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当明确商定定金罚则的合用。

     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未写明定金罚则的,也必需注明一方当事人所预交的款项为定金。

     如未写明“定金”字样的,不合用定金罚则。

     《担保法解释》第118条也划定: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商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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