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专业房产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5160713563

赵波律师:控股股东应具备哪些前提?

赵波律师:控股股东应具备哪些前提?

 

     

  赵波律师:控股股东应具备哪些前提?  核心摘要:控股股东应具备哪些前提?下面就由法帮网小编为您解答.  枢纽词:公司法务 家庭律师 股东  郑州公司法务律师赵波解答:根据《公司法》第217条(二)的划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据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固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他必需具备的前提: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1997]16号)的划定,“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前提之一的股东:   1,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步履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2,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步履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3,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步履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4,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步履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上述所称“一致步履”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

       只要不是控股股东的都属于非控股股东。

       法帮网_郑州公司法务律师赵波  

  手机号码: 13653832009  执业证号: 16011994A0522  执业机构: 河南麟格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 私家律师 国家赔偿 公司法务 医疗事故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路129号B座1406号  邮 箱: 13653832009zhao@163.com  一九九二年考取全国企业事业法律参谋资格,一九九三年考取律师资格,一九九四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

     赵波律师在执业期间: 代办署理过王者民交通肇事罪被害人的代办署理人,代办署理被告王国军,河南省金博爱种业有限公司与原告孟州市种子公司的纠纷,李洵交通事故行政诉讼,李守新贩毒罪,张克非法拘禁罪等相关案件  

天津专业房产律师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于伟
执业证号:11201201110306377
联系电话:15160713563
电子邮箱:929192336@qq.com
QQ/微信:929192336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区委大院

扫码加微信

技术支持:广享推 管理登录 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