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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应如何转让公司股权

股东应如何转让公司股权

 

     【为您推荐】武宁县律师北流市律师富蕴县律师织金县律师盐源县律师罗庄区律师舟山区律师持有股权的股东们都知道,假如不想继续介入公司的运营,转让其持有的股权是独一可以退出公司的方式。

     那么如何转让公司股权就成了公司股东们最关心的话题。

     只有透彻地了股权转让方式是什么,股东转让股权属于哪一种类型,及股权转让的程序等等这些题目后,才能在操纵起来得心应手,节约时间和精力。

     
一,股权转让方式: 股权转让是受让方与转让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产生的,转让的形式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这两种形式在前提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 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划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实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划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划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划定: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旬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该项划定的立法起点是: 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绝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

     根据公司法的这一划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条的划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需符合两个实体要件: 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

     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

     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 第一,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

     我国公司轨制比较正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尺度。

     第二,以全体股东作为计算的基本人数,而不是除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二,股权转让实务操纵方式: 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入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入行商定,并商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前提,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门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归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所以作为公司的股东,在转让其自身持有的股权时,首先得清晰地知道其是内部转让仍是向第三人转让,这两种转让的方式又是如何的?其次在实务操纵中应当订立书面协议,必需在协议中明确表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且注明股权变动的份额等等,这样才能确保股份的原持有人在退出公司运营后不承担任何风险。

     如何转让公司股权,读者们大致清晰了吗?本文由律师365小编为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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